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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开始发行
发布日期:2012-03-19 发布者:anfang 共阅2047次 文章字体:大 中 小

来源:太平洋安防网

GB50526-2010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已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,该书定价14元。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是公共广播行业第一项国家标准,填补了公共广播行业标准的空白。

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

图为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

规范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,其中第3.2.5(1、2)、3.5.6、3.6.7(1)、4.2.4、4.2.5条(款)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
强制执行条文:

3.2.5 紧急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.2.1条的规定外,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当公共广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,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。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,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(含警笛)、警报语声文件或实时指挥语声。

2、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,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等于或大于12 dB。

3.5.6 火灾隐患地区使用的紧急广播传输线路及其线槽(或线管)应采用阻燃材料。

3.5.7 具有室外传输线路(除光缆外)的公共广播系统应有防雷设施。公共广播系统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》GB 50343的有关规定。

3.6.7 用于火灾隐患区的紧急广播扬声器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广播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,或具有阻燃后罩结构。

4.2.4 除用电力载波方式传输的公共广播线路外,其它公共广播线路均严禁与电力线路共管或共槽。

4.2.5 公共广播功率传输线路的绝缘电压等级必须与其额定传输电压相容;线路接头不应裸露;电位不等的接头必须分别进行绝缘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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